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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17-01-1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招生对象

普高生:已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校生:已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选拔方式

普高生:对普通高中学生在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重点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评价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三校生: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入学申请者由我校组织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基础考试主要涉及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擦学生的职业实操水平等;综合评价分数=文化基础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录取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面试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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