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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事学院校园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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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园卡是“智慧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校园卡管理,确保校园卡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西安外事学院校园卡为电子虚拟卡,是将校内身份与支付宝、微信账号绑定,师生通过支付宝、微信领取并激活校园卡,即可通过人脸识别或扫码核验身份,实现校内消费、门禁管理、图书借阅等智慧服务。

第二章 校园卡使用规定

第三条 凡使用校园卡的用户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校园卡实行实名管理,每人只可开设一个账户。重复开设账户的,信息办有权冻结直至注销其不符合身份的卡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第五条 校园卡作为在校师生的个人身份识别证件和消费卡,卡片仅限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因转借卡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出借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手机(校园卡)遗失的,持卡人应当立即办理挂失,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第三章 校园卡的申领

第七条 校园卡必须本人领取。

支付宝/微信领卡:打开以本人实名注册的支付宝或微信APP(应用升级为最新版本),扫描下图二维码,领取校园卡。

第八条 校园卡分为教师卡、学生卡和临时卡。

第九条 各类校园卡申领范围及流程

(一)教师卡

面向在册教职工、兼职教师发放。新入职教职工由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在人事系统生成工号,由教职工扫码申领。

(二)学生卡

面向在册学生发放。新入校学生由教学办统一导入数据,由学生扫码申领。

(三)临时卡

面向有进出学校需求的非在册教职工及学生用户发放。临时卡的申请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在OA协同办公系统提交“非在册人员校园卡申请”流程,由财务管理办公室开通。临时人员离校时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在OA协同办公系统提交“非在册人员校园卡销户”流程,由财务管理办公室销户。

第四章 校园卡的激活

第十条 校园卡使用前必须激活

(一)使用“校园码”消费前需要激活并充值:

打开校园卡,点击【校园卡】-【校园码余额】进行激活。

(二)使用人脸识别功能需要先进行人脸录入:

打开校园卡,点击【校园卡】-【人脸录入】录入本人近照。

第五章 校园卡的充值

第十一条 持卡人打开校园卡,点击【校园卡】-【校园码余额】进行充值。

第六章 校园卡的消费

第十三条 校园卡消费方式

(一)打开支付宝校园卡,点击【去买单】(或微信校园卡,点击【微信支付】),可使用支付宝(或微信)预先设置的付款方式(如支付宝花呗、余额、余额宝,微信零钱,银行卡等)进行消费;

(二)打开支付宝(或微信)校园卡,点击【校园码】,可刷取“校园码”中的余额进行消费

第七章 校园卡的冻结

第十四条 校园卡(APP账号被盗、手机丢失)遗失的,可到财务管理办公室现场办理冻结。

第十五条 冻结的校园卡若需办理解冻手续,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财务管理办公室办理解冻手续。

第八章 校园卡的延期、注销

第十六条 除教工卡长期有效外,其余卡片均设有一定的有效期,到期后,卡片将自动冻结。

第十七条 学生卡到期后,由教学办根据学籍异动手续办理延期。毕业生须在办理离校时将卡内余额消费完毕,到有效期后卡片自动冻结,财务管理办公室于每年8月底注销冻结卡片。

第十八条 学生退学时须到教学办注销学籍,后持退学循环单到财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校园卡销户手续,同时注销校园卡;若卡内有余额,须填写《校园卡销户单》,并领取卡内余额。

第十九条 教职工离职时须由人力资源办公室发起OA离职流程,财务管理办公室注销。若卡内有余额,先作冻结处理,卡内余额不予退回,超期或冻结超过6个月,人力资源办公室会同财务管理办公室办理卡片注销。

第二十条 临时卡到期后,归口管理部门可在OA系统申请延期。临时卡持卡人离校时,卡内剩余金额需到财务管理办公室填写《校园卡销户单》,并领取卡内余额。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保障部负责解释。原《西安外事学院校园卡管理办法》(西外院财〔2013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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