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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事学院网络数据中心机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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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网络数据中心(NDC Network Data Center)机房(以下简称“机房”)是支撑西安外事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校园网及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了给学校信息化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机房内设施、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机房由学校教学与研究部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机房管理员1名,负责机房的日常管理与运维。

第二条 在机房内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规范对各类设备、设施进行操作,机房管理员做好运维记录。

第二章 机房出入管理

第三条 机房未经允许不得入内,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门禁卡及权限的配发管理,负责根据实际对需进入机房的工作人员进行授权登记,报主管领导审核后开通权限。

第四条 机房门禁卡(含指纹)须妥善保管,不得转交他人管理、使用或非法篡改信息。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应及时交回门禁卡(删除指纹信息),解除相关权限后方可离岗。如发生门禁卡遗失、泄露信息等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第五条 非授权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出机房,必须严格执行机房出入登记制度,机房管理员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期间由机房管理员全程陪同,做好机房安全防范管理,直至最后离开。

第六条 进入机房人员离开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锁定工作电脑、并将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

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禁止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第八条 机房内及周边出入口位置要求24小时无死角监控,监控记录至少保留2年。

第三章 机房环境管理

第九条 机房环境应按B级设计标准满足防火、防水、防尘、防盗、防雷、防静电、隔热、保温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条 日常维护保养

(一) 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环境卫生的清理和行为督导工作,每两周组织一次卫生打扫,以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

(二) 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及设备的清洁保养,保持机房洁净无尘,机房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设备安装中产生的各类包装物应在当日及时清理;

(三) 机房管理员负责建立和维护机房内设备台账、机房布局图、设备上架图、网络拓扑图、IP地址分配表;维护设备标签、线路标签等,图表、标签的设计符合规范,更新时间不得晚于变更后4小时;

(四) 机房管理员应熟悉和掌握机房内部各系统、各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每天定时检查机房运行状况,每季度执行一次全面巡检,发现有系统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和处理,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五) 人员进出机房必须符合相关条件,按要求戴鞋套,雨具、鞋具等物品按位摆放整齐,机房内的设备、物品要正确使用,完毕后放归原处;

(六) 禁止在机房内抽烟、随地吐痰、进食等,禁止大声喧哗、聚众聊天或玩游戏,保持安静整洁的机房环境。

第十一条 空调及新风管理

(一) 机房管理员每日分上、下午定时检查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的运行情况,机房内实际温度应保持在23±1℃,变化率<5℃/h,不得结露,湿度保持在45%—55%之间,主机房内噪音应≤65dB,尘埃浓度≤18000粒/升;

(二) 机房管理员应做好空调内外机组、附属水泵等设备、设施的巡检工作,掌握基本的使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机组开启操作程序,当空调发生故障时,要严格按规程操作,并联系厂家及时处理。空调系统必须每月检查一次过滤网、每季度检查一次核心组件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及时进行更换。新风系统每月检查一次初效、中效、高效过滤网的使用情况,根据用量及时进行更换。

第十二条 供配电管理

(一) 机房配电室、电池间为供电重地,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应按照主机房的安防管理等级进行管理,配电室内按规定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或隔离带,当授权外人员进入时,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五条执行;

(二) 机房供配电系统要建立严格的停送电操作规程,明确供电线路流程图,建立供配电设备定期检修、测试及其它各类管理规定,并张贴在明显部位。要定期开展供配电业务培训,机房管理员及参与强电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 机房管理员应每日对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市电柜、总配电柜、UPS配电柜、UPS模块化机组、UPS电池组等,应对设备的各类部件、开关、接线、防雷模块、接地、输出参数等进行维护检查。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当设备陈旧老化或发生部件损坏时要及时联系厂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UPS机组要每6个月定期进行维护放电,观察蓄电池的使用情况,及时对UPS电池进行维护更新,确保UPS系统能满足2小时以上的不间断后备电源保障。

第十三条 消防管理

(一) 机房为重点防火要害部位,配备无管网气体消防灭火装置,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消防系统的工作状态和安装位置,确需变更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

(二) 机房管理员应熟悉消防安全操作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步骤、措施以及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定期对机房设备和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消防隐患及时处理;严禁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禁止在机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动用明火;

(三) 建立火灾处理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一旦出现火灾,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领导,确定火情,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启动火灾处理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动力环境监控管理

机房管理员应熟悉和掌握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的功能使用,除现场巡查外每天定时检查各监控系统的运行参数、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出现异常时及时判定故障,并联系厂家处理。

第四章 系统运行管理

第十五条 机房为学校网络、数据、通讯各类应用的汇聚中心,各系统应按业务归类,明确划分管理职责,建立规范可行的操作手册,定期开展系统基本操作培训,所有参与管理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确保各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 机房内软硬件系统须由归口管理人员进行安装、拆卸和配置等操作,操作时应严格按照该系统的操作规程进行。新系统、新设备上架如对在线系统产生影响的,应先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接入,同时告知相关使用部门;对现有系统、设备进行更改配置、升级等操作时,应先对操作行为进行风险评估,做好应急措施,预先发布通知,报主管领导和使用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 进入机房的硬件产品必须经过原厂防伪认证查询,各硬件设备均应安装正版操作系统、正版应用软件和杀毒软件,定期进行补丁升级,确保系统处于安全防护状态。机房内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携带病毒盘进入机房。

第十八条 机房内各系统、设备的管理员口令密码必须复杂化,口令定期进行更换,对于牵涉到网络、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必须妥善存放,严禁任何人员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未批准,严禁任何人员对系统硬件、软件进行安装调试、拆卸、更改配置等行为。

第十九条 如出现自然灾害、火情、被盗或重要设施设备故障,机房管理员应第一时间响应,汇报应急办,根据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启动《西安外事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或对制度要求执行不力的,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处理,如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人和其主管领导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教学与研究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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